10.3969/j.issn.1004-390X(s).2012.01.003
城镇化过程中农地征收模式改革初探
现行的农地征收模式已无法满足加速发展的城镇化的需要,适时改革我国现行的农地征收模式已成为必然.本文从分析我国现行农地征收模式中存在的征地利益相关方权利义务不平衡、征地依据缺乏可操作性、征地方式单一以及征地费用补偿低等突出问题出发,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新型农地征收模式设计中应遵循的征地权利义务平衡、公共利益优先、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及分类征地四项原则,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了公益性土地的征收模式与非公益性土地征用模式并行的新型农地征收模式.
城镇化、农地征收模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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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1.1(中国农业经济)
山西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2011041042-02
2012-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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