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益诉讼检察促进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我国探索建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赋予了新内涵,服务与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增加了新手段.在新的历史时期,检察机关围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局,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综合发挥多元监督职能,切实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效果,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西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公益诉讼、生态文明建设、检察职能、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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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4(中国法律)
2019-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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