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赋人权”的中国话语阐释及其蕴含的古代人权思想
清末民初未经历过启蒙运动造成的社会变革的中国的知识界将“自然权利”翻译成“天赋人权”是不符合其本意的,但“天赋人权”的说法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却蕴含着远比“自然权利”本义深邃得多的内容.先秦社会以君权为代表的国家权力就经历过“民赋”说到“天赋”说的演变.而先秦时已流传的“民本主义”思想就包含了对现代人权中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肯定.汉董仲舒在“独尊儒术”中对“君权天赋”说进行再建构,在先秦时期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敬天保民”思想基础上演绎出“天人感应”理论,为民众以“天赋民权”制衡“天赋君权”提出了儒家的方案.“儒术独尊”之后,君主能否顾及民众的生存权与发展权,成为社会舆论判定王朝有“道”或是无“道”的重要依据,对中国的历史和社会的发展演进以及民族心理特征的构成,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天赋人权、民本与民权、“君权天赋说”再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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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82(其他政治理论问题)
2018-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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