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保障视野下的城镇化建设探析
城镇化可以拉动内需,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农业走向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意义重大.但城镇化同时也面临着诸多严峻的问题,特别是在当前土地财政格局下有可能被扭曲成“房地产化”,成为地方政府强拆的借口.必须警惕借城镇化打农民土地的主意,警惕实践中演变成一种运动.城镇化建设应当是一个自然演进的系统化工程,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必须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必须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权;必须保障农民平等的享有市民的权利;必须保障农民的救济权.城镇化过程中,政府主要任务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创建法治政府,搭建要素市场平台,解除约束农民进城的制度性束缚.城镇化的具体过程应交给市场主体,由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来用脚投票作选择.
城镇化、权利、土地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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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93(城市与市政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立法游说研究"10CFX00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税权的宪法控制研究"09YJC820080;江苏理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税权的宪法控制研究"KYY11042
2013-09-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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