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67X.2005.04.013
丽江古城旅游资源持续开发之我见
丽江古城物质文化旅游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应恢复流官府衙、雪山书院、文庙、武庙等文化古迹,并注意特色原则、协调原则、适度原则;非物质文化旅游资源,应重点开发东巴文化、纳西古乐和民间歌舞.在开发古城旅游资源过程中,要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努力实现古城旅游业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丽江古城、旅游资源、开发
22
F590.3(旅游经济)
2005-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