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为源氨排放清单及分布特征
根据收集的红河州各类人为源氨排放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建立了2017年红河州人为源氨分类别和县市排放清单.结果表明,2017年红河州人为氨源排放总量为93.21kt,其中农田生态系统、畜牧养殖业和其它源排放量分别为10.43kt、71.18kt和11.6kt,畜牧养殖业是红河州氨排放的主要来源,占排放总量的73.37%.弥勒市、建水县和泸西县是红河州氨排放量最大的3个县市,排放量为36.57kt,排放份额占红河州总排放量的39.23%,排放量最小的是河口县为0.85kt,仅占全州的0.91%.红河州的氨排放强度为3.0t/km2·a-1,泸西县是氨排放强度最大县市,高达6.8t/km2·a-1.
人为氨源、排放清单、排放因子、红河州
39
X508(一般性问题)
2020-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4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