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655.2016.02.006
深圳港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核算
以深圳港船舶大气污染排放为研究对象,通过自下而上的方法核算深圳远洋船舶和内河船舶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结果表明,2013年深圳港船舶排放可吸入颗粒物1,736t 、细颗粒物1,411t 、氮氧化物19,992t 、二氧化硫13,106t 、一氧化碳2,224t 、挥发性有机物822t。与全市排放总量相比,船舶排放对细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排放有重要影响,分担率分别为5.2%、16.4%和58.9%。其中,以远洋船舶为首要来源,占船舶排放总量的90%左右。
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深圳港
X51(大气污染及其防治)
2016-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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