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私募发行一般劝诱的解禁对我国证券立法的启示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美国私募发行一般劝诱的解禁对我国证券立法的启示

引用
“一般劝诱”强调劝诱的对象具有一般性.美国私募发行中的“一般劝诱禁止制度”由“146规则”创设,而后被D条例“502(c)规则”沿用.然而SEC对该制度的解读却严于甚至偏离联邦最高法院设定的“保护需要标准”成为资本形成的桎梏.2012年通过的《乔布斯法案》解除了私募发行一般劝诱的禁止为反思我国公开发行概念提供了契机,应剖析我国“公开发行”概念框架中的“公开劝诱”、“特定对象”、“200人”,重构“公开发行”的概念框架以期裨益证券立法.

一般劝诱、解禁、公开发行、概念框架

29

D9 ;F83

2013年度天津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非上市公司治理视角下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TJFX13-005

2016-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93-9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53-1143/D

29

2016,29(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