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中的昆明老医院——对一份“仁民医院”档案的解读
本文探究的档案是:1948年2月24日,云南省卫生处向省府呈送“仁民医院开办妇婴保健院”的报告.
一、档案特征
笔者在云南省档案馆查阅到一份档案,题目:“云南省卫生处关于保健院及仁民医院合作办理妇婴保健办法草案给云南省政府的呈”,档案号:1021-003-00082-014,并对本档案进行了辨识和断句,全文如下:
查《关于筹组第一、第二妇婴保健院》一案,经奉批:“组织情形提呈处座亲核,余一并如拟”等因,自应遵照,兹将筹组办法续签如后:
(一)第一妇婴保健院附设于仁民医院内,自三月一日起成立,(呈报省府成立日期,则拟仍照会计室签为一月一日).院长一职,拟即依照前经钧长批准之《第一妇婴保健院、仁民医院合作办理妇婴保健办法》之规定,由仁民医院院长荐请卫生处任用之,并饬即来处报到.开办费用拟即发给卅六年妇婴保健事业费四千万元,以资开办.至于经常费及生活补助费,则在妇婴保健院组织章程及生活补助未奉省府核准拨发以前,拟饬暂在伍仟肆佰万元范围内,开支为生活补助费及经常费之用,惟此款须维持至省府拨发之时为止.
2020-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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