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343.2016.09.013
档案为解决群众纠纷提供依据
保山工贸园区长岭岗木材加工因建房征地,涉及辛街乡阿今村上寨5、6组40户农户共60.839亩土地.在征地核实村组界线工作中发现被征收土地属性复杂,既有水田,也有旱地.按照《隆阳区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暂行办法》规定,辛街乡范围内的水田补偿64500元/亩、旱地补偿53750元/亩.为切实保障群众的经济利益,确保征地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汉庄镇长岭岗征地组要求被征地群众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为确定被征收土地的属性的法律依据.
档案、群众、征地工作、土地征收补偿、属性、暂行办法、土地承包、水田、木材加工、经营权证、经济利益、建设用地、旱地、法律依据、长岭、隆阳区、被征地、园区、农户、农村
X52;X50
2016-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