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343.2012.07.001
保山市6个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部通过规范化管理示范认定
2012年7月4日,省档案局在保山市组织召开规范化管理示范档案馆认定会议,对保山市及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县、龙陵县、昌宁县等5县区的6个国家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示范档案馆进行实地认定。依据保山市档案局提供的实地初验报告,认定小组对各地档案馆提供的依据性材料进行审核及评定,并听取各档案馆开展规范化管理情况自检自查报告。经认定小组综合评议,认为保山市及隆阳区等5县(区)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支持档案工作,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健全,档案收集整理规范,档案门类载体丰富,档案保管安全科学,同意保山市及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县、龙陵县、昌宁县国家综合档案馆成为云南省首批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示范档案馆。
国家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保山市、示范、档案收集整理、档案工作、隆阳区、省档案局
G271.2(档案学、档案事业)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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