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343.2008.03.027
浅谈城建档案立法工作
@@ 城建档案工作的建立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从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起,国家开始注意抓科技档案工作,1957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关于改进档案资料工作的方案>.方案规定,"可以由国家技术委员会、国家建设委员会、地质部、农业部和国家统计局分别对工业交通、基本建设、地质、农业、经济等方面着手建立统一的资料管理工作".文件所指的资料工作,就是指科技档案工作,因那时还不叫科技档案,而称科技资料.这是党和国家为建立和加强科技档案工作而制定的第一个文件,推动了科技档案工作的建立.
城建档案工作、科技档案、国家统计局、资料工作、建设委员会、技术委员会、文件、农业部、科技资料、经济建设、技术发展、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工业交通、地质、党和国家、国务院、科学
G27(档案学、档案事业)
2008-05-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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