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343.2004.05.029
婚姻档案帮助她解除不幸婚姻
@@ 2004年7月26日,昌宁县鸡飞乡八甲村一位妇女从乡下赶来县档案馆,请求查找婚姻档案中结婚证存根,帮助她解除痛苦婚姻.这位名叫李翠莲的妇女于1979年结婚,因丈夫外出10多年查无音信,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李曾到县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不幸的婚姻,但因结婚证丢失,无法证明他们的婚姻关系,法院无法作出判决.焦急中她想起结婚时登记的表有结婚证存根,于是来到县档案馆.
婚姻关系、县档案馆、结婚证、解除痛苦、妇女、法院、存根、昌宁县、证明、求解、起诉、判决、登记、翠莲
R48;TP3
2007-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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