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343.2001.05.015
新旧归档方法比较
@@ 我国传统的用"立卷"作为文件的归档方法,以"案卷"作为文书档案的基本保管单位,是与过去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科技手段不发达的状况相适应的,也符合过去社会档案意识薄弱,过分强调档案的安全和保密的时代背景.回溯这种归档方法的形成和发展,其脉络清晰可辨.50年代,我国档案界在学习苏联经验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档案工作和档案学理论,在归档文件整理方面就采用"立卷"这一方法.1951年的<公文处理暂行办法>、1955年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和省(市)级机关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暂行条例>、1956年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等,都以不同方式提出了"立卷"这一概念.1987年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正式将"立卷"作为机关归档文件的规范整理方法确定下来.后来陆续出台的<文书档案案卷格式标准>、<档号编制规则>等一系列配套标准,形成了以"案卷"为基础的档案工作法规标准体系,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普及和推广.
归档文件、机关档案工作、文书档案、立卷、方法确定、案卷、社会生产力、暂行条例、暂行办法、文书处理、文件整理、配套标准、科技手段、建设规范、基础、国家、规范整理、公文处理、格式标准、档案意识
G27(档案学、档案事业)
2007-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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