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有董事治理积极性与国有企业审计意见决策
如何发挥非国有董事治理积极性以提高国有企业审计意见质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亟需研究的问题.以2013-2022年A股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为样本,构建离散选择模型,以投非赞成票代理非国有董事治理积极性.研究发现,非国有董事治理积极性越高,越能够提示应计盈余管理风险,审计师越倾向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第一大非国有股东持股比例越高,混改国有企业股权集中度越低,非国有董事治理积极性与审计意见谨慎性的关系越显著.经过稳健性检验,研究结论不变.进一步研究发现,非国有董事积极履行治理职能导致审计意见质量提高有利于混改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国有企业混改主要目标.研究结论对于国有企业审计师正确决策审计意见、非国有董事有效维权、政府监管部门和混改国有企业充分尊重非国有董事治理的积极性、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目标,均具有启示意义.
非国有董事治理、审计意见、股权结构、应计盈余管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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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6.1(企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1872105
2024-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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