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偏好约束、身份模糊化与国企经营者薪酬管制——基于行为合约理论的分析
转型期,出于对国有企业收入初次分配的公平偏好和国有企业经营者身份的模糊性,政府主管部门对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水平进行直接的动态管制.这种来自政府的直接管制,造成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激励机制的扭曲和低效率.进一步理顺政企关系,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选择机制和定价机制,明晰国有企业经营者身份和薪酬增长合理化,是弱化当前国有企业收入初次分配中公平偏好约束,规范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增长机制的根本途径.
薪酬管制、公平偏好、身份模糊、保留收入
F276.1(企业经济)
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项目:"企业员工战略共享的激励机理、模式与应用研究"2008Q430647
2009-07-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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