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365.2009.04.025
许霆案中的期待可能性问题研究
许霆素已经尘埃落定,但对于该案的反思才刚刚开始.就重审法院对许霆的量刑而言,判决书中对许霆减轻处罚的理由显得苍白乏力,根据司法实践和我国的刑法理论,许霆并不具备减轻处罚的情节.基于此,为了让重审法院时许霆的减轻处罚更具说服力,部分学者转而借助于期待可能性理论为许霆减轻罪责.可是,事实表明,原审法院对许霆量刑过重的根源在于定性有误,许霆案根本不具备运用期待可能性理论进行解释的条件.用这一理论来解释许霆的行为是一个假命题.因此,试图通过期待可能性理论为许霆减轻罪责属于该理论的滥用,今后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当引以为戒.
许霆案、减轻处罚、期待可能性、适用条件、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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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5(中国法律)
2009-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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