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71.2015.02.00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为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5年2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食品召回管理办法》。3月11日通过第12号令发布该办法,并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在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调研、多次论证,形成《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2015-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