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383.2013.02.062
那坡县新农合基金补偿模式运行现状与对策
为缓解农村地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改善农民生活质量,2002年国家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提出建立新农合制度,并于2003年开始试点[1],2003年广西新农合试点县仅有3个,以后逐年增加试点,到2008年新农合实现全区覆盖[2].我县于2007年4月启动新农合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在推行新农合试点工作之初,为调动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选择"家庭账户+住院统筹"的补偿模式.在实行两年后家庭账户的弊端逐步显现,农民只有在住院时才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而患小病在门诊就诊的补偿程度非常小,部分农民为节约开支,小病拖的现象依然存在,这种补偿模式直接导致家庭账户基金沉淀过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模式、存在问题、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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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1(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3-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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