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际气候正义中的历史责任沉思--兼与徐峰博士商榷
气候变化问题的生成既是一个具体的社会历史进程,也是一个不断地由地方性转向全球性的过程。作为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气候变化问题是现代性的后果。代际气候正义处理的是代际之间在气候资源配置与消费上的正义关系,主要包括前代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历史责任和当代人对未来人具有什么样的义务。在代际气候正义的历史责任认定上,“可原谅的无知”不能为发达国家或前代人的大气污染行为免责。因为“无知”不等于“不知”,“可原谅的无知”带来了责任认定上的契约主义,不利于贯彻代际气候正义原则。发达国家承担历史责任的依据在于“合理的谨慎”。原因在于引发气候变化问题的各主体都存着道义上义务---“合理的谨慎”,这是代际气候正义得以实现的重要原则。人类必须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展开社会合作,“合理的谨慎”能够保证社会合作与社会发展的顺利实现;气候变化问题是现代性风险的重要体现,“合理的谨慎”是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有效理念;气候变化问题归责的立足点在于各方主体的行为,正是各方主体未能履行“合理的谨慎”义务,才引发了全球性的温室效应。
气候变化问题、社会历史性、现代性的后果、“可原谅的无知”、“合理的谨慎”
X2;B82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际气候谈判的制约因素与协商机制研究”12ZZD009;江苏省教育厅重点研究基地“气候变化与公共政策研究院”开放课题“由‘争’到‘和’---气候治理的民主模式及其伦理基础”12QHB004
2014-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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