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到“有区别的共同责任”——全球气候合作的理念转换
全球气候合作自开始以来一直被斗争思维、博弈思维所主导,利益之争、话语之争先于气候合作,成为思维定势和策略.“和”思维取代“争”思维是全球气候合作顺利进行的必须.在“和”思维的主导下,全球气候合作的伦理基础必须更加强调“共同责任”而非“区别责任”.“有区别的共同责任”将取代“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成为全球气候合作更具说服力的重要原则.
"和"思维、共同责任、区别责任、全球气候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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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2;D81(环境与发展)
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12BKS009;2011年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预研项目"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重解"SK20110027
2013-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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