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天命观与儒士的个体解脱之道
孔子几乎继承了殷周时期对“天”理解的全部意义,但他对于天的理解并非含混或者矛盾的。孔子生活于上层贵族无力维护礼乐文明的社会环境中,卿大夫势力集团的衰退和士人阶层的兴起同步展开。孔子对天命的改造不是就“天”和“命”的内容展开,而是就其对儒士阶层体仁实践相关联的意义而进行。孔子对天命观的改造集中在两方面:一方面将天命进一步下落,落实到个体知识分子身上;另一方面强调知识分子本身对天命的自觉体认和担当。对儒家知识分子而言,孔子的天命观赋予他们以自我觉醒的类似于宗教情感的神圣意味,同时认识自我完成的有待性,从而在世事困窘中获得超脱的生命态度。这两点成为后来儒士个体自觉与个体解脱的基本依托。
孔子、天命、儒士、神圣感、超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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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35
2012-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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