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职业病防治看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已经较落后,应当对其进行修改,扩大职业病的范围,同时为集体合同约定职业病条款预留空间.改革职业病的管理体制,积极完善工会组织,充分利用行业集体合同、区域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等现有机制,通过集体协商,引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合同解决职业病防治问题,无论对于合同双方主体还是对于整个社会都是有益的.
集体合同、职业病、工会
D992.5(国际法)
2011-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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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职业病、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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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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