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晋南北朝列女事迹考
列女的本义是指众妇女."列女"与"烈女"这两个词,在古代本来是通用的,都是指重义轻生而有节操的妇女.后来,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儒家伦理道德的提倡,对妇女的束缚逐渐加深,就把不愿改嫁或被侵辱而殉身的女子称为"烈女".这一"烈女"的含义,已与"列女"的本义大相径庭.两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妇女地位正处于变化之中,"列女"一词的含义已开始带有双重性质.但是,从使用的频率看,"列女"大大高于"烈女",说明这一时期妇女受节烈的束缚还是比较少的.梳理两晋南北朝史籍中记载的妇女事迹,揭示当时士族妇女、庶族妇女与贫民妇女等民间妇女各阶层的基本生活面貌.
两晋、南北朝、列女、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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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35(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2011-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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