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818.2017.04.018
"营改增"形势下建筑工程进项发票取得数量的数据模型分析
随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财税〔2016〕36号文)[1]的颁布,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应扣税额=营业额÷(1+税率)×税率-进项税额.文章从过往营业税缴纳税额与增值税缴纳税额相等的角度,分析进项税额取得,并建立数据模型分析进项税额中不同额度的取得极值和范围.
"营改增"、进项税额、数据模型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17-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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