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6年太原市杏花岭区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分析
目的 了解太原市杏花岭区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发生规律及基本情况,对医疗行为有效监督提供依据和思路.方法 对太原市杏花岭区2013~2016年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从案件来源、违法单位主体、案由、处罚程序、处罚类别及罚款数额等方面进行回顾性调查分析.结果 案件来源以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为主(83.70%),其次为社会举报(10.37%);无证行医案件以社会举报为主(50.00%),其次为日常监督检查(37.50%);违法单位主体以个体诊所为最多(48.15%),其次为社区卫生服务站(23.70%);无证行医以无证个体诊所为最多(29.17%),其次为药店(25.00%);案由以未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为最多(34.72%),其次是无证行医、聘用无执业资质人员和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生物检测(各占16.67%);适用处罚程序以一般程序为主(79.26%),简易程序为次(20.74%);处罚种类以警告并罚款及罚款为主;罚款数额集中在l 000~3 999元,以1 000~1 999元为最多(45.93%),平均案值为1 544.44元.结论 加强宣传教育,畅通投诉举报途径;严把医疗机构许可的审查验收工作,以个体诊所、四类主要案由为重点.
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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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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