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027.2023.03.020
探讨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发证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已实行十年有余.这一政策的下发有效规范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流程,在一定程度上预防控制了饲养场动物疾病,推动了畜牧业的长久稳定发展,保证了公共卫生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19条和第20条明确指出,动物饲养场应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则进一步细化了动物防疫条件.四川省犍为县作为天然养殖场,其养殖动物种类繁多,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及公共卫生安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防疫审查标准给予发证.基于此,本文根据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发证执行情况,提出相关的审查发证优化策略,以供参考.
饲养场、动物防疫、审查发证
F275;D9;S851.33
2023-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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