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356.2019.03.007
我国儿童性侵强制报告制度研究
儿童性侵强制报告制度是发达国家儿童保护立法中的必备内容.随着我国儿童性侵案件的曝光率激增,其案件的隐蔽性隐私性等特点使得我国儿童性侵强制报告制度的构建仍处于事后补救的被动式治理阶段,在法律层面缺乏对报告义务主体的强制性规范,且儿童性权利的相关立法也未形成体系.因此,我国亟需与国际社会接轨,从适用条件、报告主体、报告内容、报告程序的主动性与衔接性、未能报告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探索我国的儿童性侵强制报告制度.
儿童性侵、强制报告制度、儿童权利保护
湖北省教育规划一般课题2016GB028;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18Z615;长江大学社会救助中心课题18JZ02
2019-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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