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356.2017.05.002
我国当代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探析
当代未成年人监护发生了重大变革,儿童保护的观念已经取代传统的父母支配.父母监护仍然是最基本的形式,但应当辅之以社会监护、国家监护作为补充.我国的监护理念和监护制度尚有不足.应当确立建立父母监护与第三人监护的二分结构,进一步廓清监护权的边界,充实监护权的内涵,尤其应明确规定交往权,规范受托照料人的权利义务,完善监护监督并确立对监护权行使过程中常态化的国家支持.
未成年人、父母监护、第三人监护、监护、监督
2018-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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