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356.2016.06.002
论人民检察院在恢复性司法中的作用——以双流附条件不起诉模式为视角
我国在矫正越轨未成年人方面,近年来注重“教育感化”、“拯救与惩罚”相结合.附条件不起诉作为新刑诉法修改以后的亮点,在贯彻拯救和宽容、预防与矫正越轨未成年人方面做了较大努力.然而,鲜有研究对人民检察院的具体运作模式、现状、效果展开调研,从而未能及时反馈附条件不起诉的实践问题.本文通过对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以检察院与社会企业共建的“亲情回归之家”为观察视角,对越轨者及其亲属进行访谈.总体来讲,双流模式所取得的成效非常显著,可借鉴的社会参与和管理经验较多.但问题在于,如何扩大未成年人不起诉中的社会参与和财政扶持,以及后续阶段如何有效地坚持恢复性司法管理措施.
人民检察院、恢复性司法、双流模式、亲情回归之家
DF7;D92
2017-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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