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法律依据与发展路径探析——以江苏省江阴市为例
2008年江阴市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成立以来,累计接纳1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获得认可的同时,实践中也暴露出设立观护基地、开展社会化帮教与矫治存在法律依据不足、运营方式单一制约发展等问题.问题的根源一方面在于我国少年司法体系不完善,另一方面在于观护基地运营模式不系统、不规范,定位不明,社会支持不充分.以"帮教、感化、挽救"的方针为基准,从少年司法的独立视角出发,分析国际条约、立法精神、法律原则,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有着法律依据与现实需求.以江阴市未成年人观护基地为例,探析观护基地替代羁押措施、提供司法处理依据、预防再犯罪的功能,提出建立"政府支持、司法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观护基地工作模式.
观护基地、法律依据、帮教矫治、再犯罪预防、运行模式
D9 ;F3
2016-0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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