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中的程序规范
2012年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用3个条文对"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程序设计、考察、法律后果进行了规定,其中第272条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在这一前提下,检察机关作为实施监督考察的主体,如何在附条件不起诉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明确定位,是准确落实附条件不起诉机制的关键.
附条件不起诉、检察机关、程序规范
DF8;DF7
2016-0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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