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庭抚养探望类家事案件研究——基于北京法院的调查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是衡量社会法治进步和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实践表明,许多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之前,往往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的受害者.为使他们得到"全面、综合、到位"的司法保护,1999年起,北京部分法院少年法庭开始逐步探索涉少民事审判专业化道路.统计显示,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审理的涉少民事案件以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为主,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探望权纠纷已成为主要案件类型.北京高院对近五年全市少年法庭审理抚养探望类纠纷案件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总结,发现家事领域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仍有薄弱环节,部分家庭依然存在监护人从自身利益出发处理子女抚养事宜,未成年子女利益"虚位化"、"工具化"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结合司法审判实践,倡导探索建立符合未成年人身心成长规律的特别诉讼程序,在家事领域充分发挥"社会一条龙"平台效用,落实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家事领域、未成年人保护、特别诉讼程序、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D91;DF7
2015-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