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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呼唤建少年司法体系儿童犯罪不能一放了之<br> 按照我国刑法,14周岁以下青少年实施任何刑法禁止行为,均不负刑事责任,而家庭管教和收容教养往往收效甚微。以刑罚为中心的体制下,未成年人犯罪,要么动用刑罚,要么一放了之,要么“等养肥了养大了,到了14岁再来惩罚”。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刑法、刑罚、司法体系、收容教养、青少年、家庭管教、中心、学者、行为、体制、儿童、惩罚
D92;D91
2014-0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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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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