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由于新媒体所具有的拟真性、互动性、趣味性、人本性、持久性、非线性等特性对于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有着强烈的吸引力,青少年非常容易沉迷于新媒体为他们提供的虚拟空间之中,加上极强的模仿能力,当受到新媒体中的不良信息的影响时,就非常容易被引入犯罪的歧途.各种激发新媒体的负面作用的因素导致新媒体在某些时候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温床.激发新媒体的正面作用,遏制新媒体的负面效果,应该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对新媒体行业进行引导和监管,加强媒体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将各级学校作为青少年接受文化教育的主要机构,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对青少年进行系统、全面的媒介素养教育.
青少年犯罪、新媒体、犯罪预防、媒体责任
C91;R19
2013-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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