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修改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创建
今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主要表现出如下特点:着力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加强规范司法行为,集中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惩罚犯罪的能力在法治框架内得到进一步的加强;有助于进一步衔接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创建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是此次新《刑事诉讼法》的亮点之一,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此程序的主要创新和特点如下:确立“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确立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确立严格限制适用逮捕原则和程序;确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刑事诉讼法、修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创建
D9 ;D91
2012-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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