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提高教师专业素质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从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个维度凸显了幼儿园教师职业的专业特性.观察与访谈发现,当前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距离《专业标准》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包括存在职业倦怠现象,专业知识有所欠缺,专业能力发展失衡等.幼儿园教师应该通过实践与自我反思、同伴互动与合作、参加培训与研修等多种途径,全面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
G615(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基于专业标准的幼儿园教师职前培养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课题D/2013/02/710
2014-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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