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4604-B.2011.06.004
教育应当尊重儿童自然生长的权利
儿童的自然本性和自然权利是不容侵犯的.按其本性生长是儿童最基本、最重要的自然权利.然而,在传统教育中,成人通常控制着儿童,侵犯儿童的自由,造成社会的不正义.课程的目的是促进儿童生长还是仅仅向儿童传授知识,反映了成人是否尊重儿童的自然权利.教育应当尊重儿童自然生长的权利,尊重儿童的成长规律,促进儿童健康生长.
儿童、教育、生长、正义、自然权利
G610(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2011-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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