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0238.2015.01.015
儒法意识形态之文化史漫谈--以殷周巫史王官为线索
诠释儒法两家思想及其合力塑造之中国古代意识形态,应源于殷周巫史王官。巫史的学统,圈定了儒法的政治实用品格与附庸意义:上古三代以降巫祝的应用传统理性化为儒法学说的实用主义特征,殷周鼎革之际“史官”的文化传承则预示着传统话语权威之于儒学的关键意义。王官的基因,一方面决定了儒法的治道本质与归合趋势;另一方面,儒家出于职能广泛之司徒,法家出于所执专精之理官,反映两家学说的视域广狭与主旨歧异。及至“儒法意识形态”之成型,实因儒法两家法思想以趋同的秩序价值观而“一于治道”,以及由于歧异的治道主旨与治理模式而“外儒内法”。
巫术、史官、儒家、法家、意识形态
D909.2(法的理论(法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先秦诸子法律思想的现代诠释》批准号13YJA820035的阶段性成果。
2015-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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