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0238.2015.01.003
从“雨”与“雷”看卜辞中的自然气象神灵
殷商时期自然神应当具备可以主动影响人类活动,且人能够与之进行沟通这两种特征。卜辞中可称为自然神的的自然气象仅有风、云二者,其余雨、雷、虹均只为自然现象而非自然神。而且即便成为帝使的风、云二神,在商代的祭祀中亦不占据重要地位。至西周以后的文献记载中,各祭祀典礼中强调祭祀神灵的功德性、主要的祭祀对象为天地、社稷、山川和祖先神们,而风雨云雷诸种自然现象只是受到某些星辰的掌管,其本身并不受到祭祀和崇拜。但与此同时,各种祈风求雨的方术仍普遍存在,而风伯雨师之名也常见于神话传说之中。这种现象或体现出当时国家祭祀礼仪与当时普遍的民间信仰之间的差异。
雨、雷、自然神、帝臣
K877.1(中国文物考古)
2015-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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