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监督的几点思考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然而实践中却存在着诸如内容违法、超越权限、相互冲突、程序不严等种种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监督不力特别是司法监督的缺位无疑 是一个重要因素.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机制,必须强化司法机关的监督.修改《行政诉讼法》,确立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制度,是民主法治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也是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的最有效措施.
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司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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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34(中国法律)
2013-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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