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执行的理性跨越——恢复性司法理念与我国社区矫正结合之路
现行刑事司法控制犯罪无能为力的现状促使人们把目光投向恢复性司法,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借鉴了恢复性司法理念对社区矫正的决定和执行制度上做出了很多创新,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重视社区、重视特殊预防、坚持以人为本等特性决定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社区矫正的可能性.恢复性司法关注被害人、社会和谐的重构及多元主体参与协商沟通,而我国目前的社区矫正仍然是围绕着罪犯矫正.在我国的社区矫正实施过程中,应当完善措施,更加注重被害人、社区和罪犯合法权益的维护,尤其是流动矫正对象的权益的维护和发展.
恢复性司法理念、社区矫正、刑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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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3(中国法律)
浙江省法学会2011年度课题成果的部分内容,课题2011NC92
2013-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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