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保荐人注意义务的履行标准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7-8207.2023.09.007

证券发行保荐人注意义务的履行标准

引用
保荐人在证券发行上市过程中协助、辅导发行人进行注册申请工作,并实际负责制备招股说明书等注册申请文件,对于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负有核查验证之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并未将保荐人的过错限定于未能勤勉尽责,因而保荐人的过错类型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态,保荐人故意参与实施虚假陈述属于违反忠实义务,而过失导致虚假陈述则构成对注意义务的违反.监管规则和司法解释根据信息披露内容有无专业意见支持区分设置勤勉尽责标准的做法,建立在保荐人对信息披露文件负有全面注意义务的基础之上.保荐人一旦被认定未能勤勉尽责从而具有过错,即需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过错程度不会影响其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

保荐人、注册制、信息披露

D922.287(中国法律)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创新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23-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83-9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行政与法

1007-8207

22-1235/D

2023,(9)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