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告人财产说明义务的加重及其规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7-8207.2023.04.012

刑事被告人财产说明义务的加重及其规制

引用
为弥补公诉方指控违法所得不足、解决法官裁判违法所得困难,我国刑事立法中出现被告人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规定,以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证成涉案财产没收的正当性.这种由被告人说明财产合法来源,而非刑事追诉方查明涉案财产性质的规定,实则给被告人施加一种说明义务,且这种说明义务存在说明对象扩张、说明属性不明、说明标准模糊的加重风险.被告人说明义务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但应在司法适用中确立限制规则,在侦查机关履行全面收集涉案财产证据职责的前提下,以"客观限制"标准划定被告人的说明对象,明确被告人说明义务为客观证明责任产生的主观证明责任,适用优势证明标准.

违法所得没收、被告人说明、说明对象、说明标准

D924.392(中国法律)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1BFX016

2023-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117-12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行政与法

1007-8207

22-1235/D

2023,(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