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22.10.007
我国环境法法典化刍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环境法治建设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立法模式的碎片化导致出现立法冗余、"多龙治水"状况,冲突解决机制的不完善导致不同法律规范对同一事项出现规范重叠、矛盾抵牾情形,自由裁量权的扩张导致出现权力滥用、贪污腐败现象等.通过比较、分析和借鉴其他国家环境治理的经验可知,环境法法典化是解题之匙.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编纂环境法典列入立法工作计划,环境法法典化的理论条件和实际条件已经成熟.本文认为,按下环境法法典化"快捷键"的关键在于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环境权的宪法地位,明确环境法典的立法思想,明确环境法法典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环境法、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碎片化、法典化
D922.68(中国法律)
2022-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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