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9.03.014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以规制企业生态损害行为为视角
我国现行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因缺乏对企业行为的具体规范,导致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生态损害的情形时有发生.为规制企业生态损害行为,应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及相关法律规范,在立法中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赔偿方式、责任主体,优化损害赔偿鉴定评估机制,完善磋商制度与公益诉讼之间的衔接,使生态文明保护落到实处.
生态环境、企业责任、公益诉讼、损害赔偿制度
D926.3(中国法律)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专项资金资助,项目2018B21614
2019-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0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