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9.02.016
彩礼返还行为刍议 ——兼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及相关规定
在我国,给付彩礼作为一种风俗习惯根植于传统和地域文化之中,不宜用法律的方式予以禁止,只能在社会治理过程中通过司法裁判规范其行为.本文分析了彩礼的法律性质,将彩礼赠与目的进行了扩大解释,并试图在彩礼返还请求权的基础上论证彩礼返还的正当性,以期对合理解决彩礼纠纷有所助益.
请求权、彩礼返还、目的性赠与
DF55(民法)
2019-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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