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9.01.009
试论"共享单车"的社会风险治理
移动互联网的特征决定了"共享单车"除了具有"使用付费"的租赁性外,还具有准公共产品使用的排他性,而随之带来的负外部性问题尤其是社会风险急需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通过梳理近年来"共享单车"的发展情况,进一步探究其本质特点,本文在分析隐藏于其中的社会风险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治理思路和治理措施,以避免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社会风险.
社会风险、政府工具、立体防控、共享共治、共享单车
D922.296(中国法律)
2019-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7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