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8.04.007
京津冀流域区际生态补偿制度之构建
目前,京津冀流域存在一体性与跨区域性、 流域内环境资源分配与生态利益分享的不公性、流域生态空间的有限性与环境保护的严峻性等一系列问题,协同发展这一重大国家战略的确立及深入推进为京津冀流域区际生态补偿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充分的政策依据.从京津冀流域区际生态补偿制度构建的具体路径来看,首先,要遵循权义公平配置、 平等互利以及"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等基本原则;其次,应秉持政府主导的基本模式;再次,应着重解决区际生态补偿主体厘定、 区际生态补偿标准制定以及区际生态补偿方式确定等关键性问题.
京津冀流域、协同发展、区际生态补偿制度
D922.68(中国法律)
2017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协同发展视域下京津冀流域区际生态补偿制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HB17FX007
2018-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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