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8.03.019
形式与实质:我国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改革的双重视角
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诸如产生方式混乱、 参与积极性不高、 适用过程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均源自于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的不完备.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应以司法民主为精神内涵,辅以对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双重追求,大胆变革原有的资格设定、 遴选程序与方式,突破长期存在的不合理设计,致力于个案随机抽取和日常组织管理的转型,通过形式上的调整,使其功能得以充分发挥,进而实现形式与实质的统一.
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司法民主、公正、效率
D926.2(中国法律)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重点领域标准体系框架项目 "标准监督检查制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23215113;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标准' 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研究" 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15ZFZ82002
2018-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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